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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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其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应当披露其姓名、性别★、国籍、住所★、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2★、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应当披露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3、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4、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如果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则应当披露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方的财务资料。 若公司无法披露上述财务资料的★,应

  39、控股子公司的★,还应当说明该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上市公司通常应当披露的子公司相关情况。 4、此次交易完成后★,该矿业权的预计使用寿命★、是否需要摊销以及摊销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的影响★,披露该项交易对经营财务指标的预计影响,尤其是对净利润的影响。若公司预计该矿业权使用寿命不确定而无需摊销,应充分说明原因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 (二)出售矿业权 1★、应披露出售矿业权的原因★、该项交易本身预计获得的损益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如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且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还应当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八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格式指引★.doc

  11、说明原因★。 5★、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二)其他当事人情况介绍 简要介绍其他与本次交易有直接关系的当事人的情况★。如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债权人豁免上市公司债务的,应当参照前款规定详细披露该债权人基本情况★,以及债权人是否为独立法人、是否有权豁免上市公司所欠债务等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逐项列明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别。 2、权属状况说明(包括交易标的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是否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是否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包括出让方经营该项资产的时间或者获得该资产的时间★、方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9号——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格式★.doc

  27★、一年或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则应当披露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方的财务资料★。 若公司无法披露上述财务资料的,应说明原因★。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应按行业通行标准披露取得或者转让的矿业权的勘查面积或者矿区面积、资源储量(应至少披露“可采储量★”并说明是否已完成必要的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生产规模、矿业权有效存续年限等据以说明矿业权价值的因素★,并在公告中说明各专业术语的具体含义。 受让矿业权的★,公司还应披露履行尽职调查的时间、进度及发现的风险和问题;如果未履行尽职调查程序的,请披露具体原因、合理性及决策的谨慎性。 (一)上市公司新设取得矿业权的★,应披露如下事项

  20利来老牌国际官网app★、说明以及解决措施,收购资产后是否做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及具体计划;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用途;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收购资产是否与募集资金说明书所列示的项目有关★。 如本次收购、出售资产交易还伴随有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的★,应披露这些安排的具体内容★。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购资产 1、应披露收购的意图和该项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如收购标的为股权类资产且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该项交易构成的不同企业合并类型,披露该项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收购的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

  42、权的权属证书 (三)矿业权的评估报告的确认或者备案的证明文件(如适用) (四)资产评估机构的矿业权评估资质文件 (五)矿产资源勘查报告或者储量文件 (六)矿产开采项目批准文件、环保审批文件、安全生产许可文件★、国资备案或者审批文件 l 注意事项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勤勉尽责,认真核实本格式指引应予披露的事项,上市公司不能按本格式指引核实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应慎重考虑是否签署有关协议,相关知情人员应遵守保密义务;如有关事项提前泄露,应及时发布提示公告并申请停牌。独立董事在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核实。 (二)上市公司应就矿业权的取得★、转让进展情况、产业化进程的调整与修订、矿业权所涉矿产

  21★、估计与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当分析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对交易标的的影响。 3、如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的,还应当说明该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上市公司通常应当披露的子公司相关情况。 4、如收购的资产为商标等无形资产的★,应披露以下内容: (1)此次交易完成后,该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是否需要摊销以及摊销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的影响,披露该项交易对经营财务指标的预计影响★,尤其是对净利润的影响★。若公司预计该项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而无需摊销★,应充分说明原因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 (2)此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是否还使用此无形资产,如果继续使用的★,应说明对上市公司的影

  23★、书(如适用) (五)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如适用) 特此公告。 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l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三)与交易有关的意向书、协议或合同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五)评估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六)交易涉及的有权机关的批文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二号 上市公司取得★、转让矿业权公告 适用范围★: 1、本指引适用于上市公司收购或出售★、对外投资标的是矿业权(或以矿业权为主要资产的股权)的信息披露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如认为必要,上市公司其他涉及矿业权的信息披露行为,也应参照本格式指

  25、 矿业权取得或者转让以及矿产开发项目的登记★、备案或者批准情况 l 矿产开采的生产条件是否具备、预期生产规模和达产时间 一、交易概述 (一)简要介绍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包括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矿业权名称(如是股权须说明股权比例)★、矿业权的交易价格及与账面值相比的溢价情况★、协议签署日期(如适用)等★。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是否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是否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等)★。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指矿业权交易中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应当披露董事会已

  43★、的储量变化★、权利展期★、价款支付等重大事项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三)矿业权资产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更加严格的限制,或受到自然因素★、经济因素、技术因素的严重制约,导致相关标的在未来年度能否实现预期收入、收益或现金流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应当详细披露相应解决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第三号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适用范围: 1、上市公司发生新设公司、投资新项目、对现有公司增资等事项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适用本指引。 2、如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构成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应当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第十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指引★,并参考本指引的主要内容进行披露。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XX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l 投资标的名称 l 投资金额 l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

  17、本存在重大差异的,还应当详细解释其原因★。 (4)采用多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按照一定的价值分析原理或计算模型等方法综合确定标的资产评估值的,上市公司还应当充分披露该等方法的合理性及其理由。 (四)如上市公司出售、收购资产交易中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应详细介绍该项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债务人名称、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对转移的债务,还应当说明已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情况,以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和其他或有风险等。 (五)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主要说明确定成交价格的依据,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如有)、公开市场价格(如有)差异超过20%的★,应当说明原

  18★、因。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合同或协议尚未签署的★,可暂缓披露未定事项,在正式签署后补充披露)及履约安排 (一)介绍收购、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应包括合同主体、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现金★、股权、承债★、资产置换等)、支付期限(全额一次付清★、分期付款)★、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违约责任等。如该协议附带有任何形式的附加或保留条款(如约定将来某种情况发生时资产需恢复原状等)的,应予以特别说明★。 (二)交易涉及对方或他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必须说明付款方近三年或自成立之日起(若付款方成立不满三年)至协议签署期间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应当对付款方的支付能力及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

  29、记手续。 5、拟受让或转让的矿业权是否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或者诉讼等权利争议情况。 6、国有矿山企业出让矿业权的,是否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出让矿业权的批准文件★。 (三)上市公司拟收购或出售主要资产为拥有矿业权的其他公司股权的,除应参照前述第(二)款的规定披露矿业权的权属情况以及有权部门的审批情况外,还应披露★: 1、标的公司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成立时间、注册地点等基本情况★。如该公司最近12个月内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应当披露相关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基本情况。 2、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包括出让方经营该项资产的时间或者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方式和价格★、该

  9★、称(股权类资产的,须说明股权比例)★、交易事项(收购或出售、债权债务转移)、交易价格及与账面值相比的溢价情况、协议签署日期(如适用)等。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独立董事的意见(如适用)★;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是否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是否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等)以及公司履行程序的情况。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指在购买、出售资产交易中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公司应当披露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为法人的,应当披露

  14★、结果。 2、评估机构使用收益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交易标的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及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发表意见,独立董事应对评估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发表独立意见★。 3、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资产净额的评估值或标的资产中占比较大的某一类(项)资产的评估值与账面值存在较大增值或减值(超过50%)★,或标的资产整体评估值与其过去三年内历史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超过50%)的★,公司应当视其所采用的不同评估方法★,分别按照以下要求详细披露其原因及评估结果的推算过程。 (1)采用收益法等

  12、式和价格、该项资产投入使用的时间、已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年限、目前能否继续投入正常生产、是否具备正常生产所必须的批准文件、最近一年运作状况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4、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包括账面原值、已计提的折旧、摊销或减值准备、账面净值等)★,并注明是否经过审计。 (二)收购、出售标的如为公司股权★,披露内容还应包括以下方面 1★、该公司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成立时间★、注册地点等基本情况。 2、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3、该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6、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交易对方为法人的,应当披露其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应当披露其姓名、性别★、国籍★、住所★、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等基本情况。 (二)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应当披露其控制的核心企业主要业务的基本情况。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方面关系的说明。 (四)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如果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不足

  证监会公告201019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doc

  33★、述情况★,上市公司为矿业权出让人的★,可向本所申请不披露本款规定事项。 1、资质和准入条件★。上市公司应披露(标的)公司是否已取得矿业权勘探、开发利用所需要的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关于特定矿种的行业准入条件(如铅锌、铜、铝、锡★、黄金等)。上市公司尚不具备勘探开采资质或者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应说明拟采取的解决办法以及预计可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时间。 2、项目审批。上市公司应披露矿业权的资源开采是否已取得必要的项目审批★、环保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如果实际生产能力与矿业权证书登记的生产能力有差异,应提供证明实际生产经过合法审批的文件★。 3、经营条件。上市公司应从水★、电、开发技术、运输等各方面披露矿产勘探★、开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格式指引★.doc

  37★、事会应当在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重要评估参数、评估结论及变动趋势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2)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上市公司应当明确说明评估标的存在活跃的市场★、相似的参照物★、以及可比量化的指标和技术经济参数的情况,详细披露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可比交易案例,根据宏观经济条件★、交易条件★、行业状况的变化★,以及评估标的收益能力、竞争能力★、技术水平、地理位置★、时间因素等情况对可比交易案例进行的调整,从而得出评估结论的过程★。 (3)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的,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重置成本中重大成本项目的构成情况;现行价格、费用标准与原始成本存在重大差异的,还应当详细解释其原因★。 (4)采用多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按照

  15★、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的,公司应当根据标的资产特点,详细披露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包括预期产品产销量或开发销售面积、销售价格★、采购成本★、费用预算等。同时,公司还应当披露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增长率、销售毛利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充分说明有关评估依据和参数确定的理由★。 评估报告所采用的预期产品产销量、销售价格、收益或现金流量等评估依据与评估标的已实现的历史数据存在重大差异或与有关变动趋势相背离的★,公司应当详细解释该评估依据的合理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披露。 相关资产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更加严格的限制★,或受到自然因素

  35、8、预计收益。上市公司应披露预计达产时间★、生产规模、投资收益等事项★。 9、前期事项。受让矿权在受让前长期处于勘探期,或长期开发和开采未达到经济效益★,上市公司应披露具体原因★,并说明受让后可消除上述状况的客观或主观具体条件。 如果上市公司无法披露上述情况,应说明原因★。 (二)上市公司应明确披露取得或者转让的矿业权的价值★、作价依据、作价方法。 1★、如本次交易标的经过评估,且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定价的,应披露为其提供评估服务的评估事务所名称、该事务所是否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评估基准日★、采用的评估方法及其重要假设前提,并以评估前后对照的方式列示评估结果★。涉及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的,应根据有关规定

  3、修订,2009年第三次修订★,2010年第四次修订,2012年第五次修订)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 目录 第一号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1 第二号 上市公司取得、转让矿业权公告. 9 第三号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18 第四号 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22 第五号 上市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25 第六号 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28 第七号 上市公司特别重大合同公告. 32 第八号 上市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36 第九号 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获批公告★. 39 第十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40 第十一号 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50 第十二号 上市公司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56

  7、权或增资权,导致公司失去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且该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任意一项)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财务数据10%以上的,应视为上市公司出售资产并参照本格式指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市公司发生债权债务重组事项,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标准的★,也适用本格式指引★。 4★、如收购、出售资产构成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第十号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告指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XXXX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31★、员安排情况★。(如有)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合同或协议尚未签署的,可暂缓披露未定事项,在正式签署后补充披露)及履约安排 (一)介绍矿业权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应包括合同主体、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现金、股权、承债、资产置换等)★、支付期限(全额一次付清★、分期付款及支付条件)、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违约责任等★。如该协议附带有任何形式的附加或保留条款(如约定将来某种情况发生时资产需恢复原状等)的,应予以特别说明。 (二)交易涉及对方或他方向上市公司支付款项的★,必须说明付款方近三年或自成立之日(若付款方成立不满三年)起至协议签署期间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应当对付款方的支付能力及

  4、 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60 第十四号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7 第十五号 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70 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3 第十七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78 第十八号 上市公司澄清公告. 81 第十九号 上市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公告★. 83 第二十号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85 第二十一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88 第二十二号 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91 第二十三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92 第二十四号 上市公司终止本次重大事项(重大资产重

  22、响。 (二)出售资产 1、应披露出售资产的原因★、该项交易本身预计获得的损益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如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还应当说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该子公司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如存在,应当披露前述事项涉及的金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解决措施。 七★、中介机构对本次出售、收购资产交易的意见(如适用) 若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应明确披露其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三)评估报告(如适用) (四)法律意见

  8★、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l 交易简要内容(收购、出售资产及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交易标的名称★;交易金额等) l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l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l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律障碍 l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l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如作为交易标的的资产产权权属不清等) 一、交易概述 (一)简要介绍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包括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交易标的名

  19★、作出判断和说明。 (三)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款项的,必须说明是否已就购买的资产日后无法交付或过户的情况作出适当的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截止公告日,上市公司已支付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 (四)如交易涉及债务重组,还应介绍债务重组协议的有关内容,包括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违约责任等★。债务重组方式为修改负债条件的,应当披露延长还款的期限、利率降低的幅度、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或减少本金的数额等情况★。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主要介绍收购、出售资产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是否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

  13、后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并注明是否经过审计。 4、如该公司最近12个月内曾进行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应当披露相关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的基本情况。 5★、如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经过审计,应披露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并说明该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应在公告中详细披露非标意见所涉事项的具体影响★。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如适用) 1★、如本次交易标的经过评估★,且参考评估结果定价的,应披露为其提供评估服务的评估事务所名称、该事务所是否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评估基准日、采用的评估方法及其重要假设前提,并以评估前后对照的方式列示评估

  34、发和开采的可行性。 4★、生产安排。上市公司应披露生产实施计划,包括矿产勘探★、开发及开采等各阶段预计暂定时间表及相应开支成本★。 5★、资金安排。上市公司应披露矿产勘探★、开发及开采等各阶段的预计资金来源及安排★,并说明公司目前营运资金是否能够满足预计应付未来至少12个月矿产开发相关成本需要。 6★、人员安排★。上市公司应披露目前人才储备、矿产勘探、开发及开采各阶段预计员工成本★、员工成本占矿产勘探、开发及开采各阶段开支成本的预计比例等。其中,员工成本应考虑工资、奖金、福利及保险等成本影响因素★。 7、环保影响。上市公司应披露矿权所在地因环保法律法规等影响因素产生的矿权勘探、开发及开采等各阶段预计的环保成本。

  32、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作出判断和说明。 (三)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款项的★,必须说明是否已就购买的资产日后无法交付或过户的情况作出适当的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合同安排。截止公告日★,上市公司已支付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 (四)如交易涉及债务重组,还应介绍债务重组协议的有关内容★,包括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合同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违约责任等。债务重组方式为修改负债条件的,应当披露延长还款的期限、利率降低的幅度★、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额或减少本金的数额等情况。 五、相关生产配套条件、矿业权价值、作价依据、作价方法★、价款支付方法和评估确认 (一)上市公司应结合公司相关生产配套条件,明确披露下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定本备忘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本备忘录附件规定的公告格式指引编制临时报告。临时报告不属于公告格式指引范围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必要时可参考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 第三条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其编制的临时报告中声明: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线、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如相关人员对临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第四条 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临时报告,除应遵守本备忘录的要求外,还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如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备忘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临时公告格式指引(2002年实施★,2007年第一次修订,2008年第二次

  24★、引执行。 2、上市公司取得或者转让境外矿业权的★,应参照执行本格式指引,同时应提供有效法律文件★,说明并披露该等取得或者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矿产所在地的外资管理、行业管理等法律规定★。 3、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矿业权交易★,也同时适用本指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XXXX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转让矿业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l 矿业权权属及其限制或者争议情况 l

  主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35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公告格式.docx

  36、提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评估结果备案或者确认的证明文件★。 2★、上市公司受让矿业权资产的,如有盈利预测报告和业绩补偿承诺的★,应详细披露有关内容。 3★、评估报告显示标的资产净额的评估值与账面值存在较大增值或减值(超过50%),或标的资产整体评估值与其过去三年内历史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异(超过50%)的,公司应当视其所采用的不同评估方法,分别按照以下要求详细披露其原因及评估结果的推算过程★。 (1)使用收益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的★,上市公司应披露交易标的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或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计算模型所采用的折现率,是否与已实现的历史数据存在重大差异或与有关变动趋势相背离,董

  28、: 1★、矿业权的取得方式(如申请设立或者招拍挂设立)★。 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招标挂牌程序★。 3、是否已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如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等)。 (二)上市公司受让或转让矿业权的,应披露如下事项: 1★、出让人是否已取得合法的矿业权证书(如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等)★。 受让矿业权的,还应披露自矿业权设立以来的持有人变化情况。 2★、拟受让或转让的矿业权是否已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等)。 3★、拟受让或转让的矿业权权属转移需履行的程序。 4★、矿业权转让是否已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办理了登

  5、组)暨复牌公告. 93 第二十五号 上市公司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95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99 第二十七号 上市公司业绩预增(预减)公告. 103 第二十八号 上市公司业绩预盈公告. 106 第二十九号 上市公司业绩预亏公告★. 108 第三十号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110 第三十一号 上市公司业绩快报公告★. 113 第三十二号 上市公司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115 第三十三号 上市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117 第三十四号 上市公司可转债开始转股公告. 119 第三十五号 上市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2 第三十六号

  38、一定的价值分析原理或计算模型等方法综合确定标的资产评估值的★,上市公司还应当充分披露该等方法的合理性及其理由。 4、本次交易如采用其他方法确定交易价格的,应披露其详细内容。 六、收购、出售矿业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购矿业权 1、应披露收购的意图和该项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如收购标的为股权类资产且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按照该项交易构成的不同企业合并类型★,披露该项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被收购的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应当分析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差异对交易标的的影响。 3、如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

  16、、经济因素★、技术因素的严重制约★,导致相关评估标的在未来年度能否实现预期收入★、收益或现金流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应当详细披露相应解决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上市公司应当明确说明评估标的存在活跃的市场、相似的参照物以及可比量化的指标和技术经济参数的情况,详细披露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可比交易案例★,根据宏观经济条件★、交易条件、行业状况的变化★,以及评估标的收益能力★、竞争能力、技术水平★、地理位置、时间因素等情况对可比交易案例进行的调整,从而得出评估结论的过程。 (3)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的★,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重置成本中重大成本项目的构成情况;现行价格、费用标准与原始成

  40★、方面的情况;如存在★,应当披露前述事项涉及的金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解决措施。 七★、专项法律意见 上市公司应就其矿业权的取得或者转让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除应核实取得或者转让行为所涉及的一般法律事项外,还应逐一核实如下事项,并就矿业权的取得或者转让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发表结论性意见: (一)交易主体或标的公司是否已具有矿业权的权属证书,相关矿业权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或者权属争议情况。 (二)矿业权的取得或者转让是否已获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如需要)、项目审批部门(如需要)、环保审批部门(如需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如需要)的同意★;如未取得,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或者审批手续是否存

  41、在法律障碍。 (三)矿业权是否已经具有资质的矿业权评估机构评估★,是否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或者确认,相关评估报告是否仍处于有效期内★。 (四)上市公司为矿业权取得人或者受让人的★,是否具备开采利用矿业权所涉特定矿种的资质★,是否符合其行业准入条件★。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适用) (三)评估报告 (四)矿业权勘探★、开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如适用) (五)专项法律意见书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如适用) 特此公告。 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l 报备文件 (一)矿业权新设取得的申请文件或者转让合同 (二)矿业

  6、上市公司可转债回售公告. 125 第三十七号 上市公司可转债赎回公告★. 128 第三十八号 上市公司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公告. 131 第三十九号 上市公司可转债停止交易公告★. 134 第四十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136 第一号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适用范围: 1★、本指引适用于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收购、出售资产标准,但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交易事项。上市公司达到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交易事项,应按照重组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放弃或部分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

  30、项资产投入使用的时间★、已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年限★、目前能否继续投入正常生产、是否具备正常生产所必须的批准文件★、最近一年运作状况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等财务数据,并注明是否经过审计。如标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经过审计,应披露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并说明该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报告为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应在公告中详细披露非标意见所涉事项的具体影响★。 4、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5、合同中约定的拟收购公司未来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